【第九十四期】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三)
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
越城区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
五年来,越城区检察院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5件130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97人,其中1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2件,依法追捕53人、追诉45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3件,法院直接改判、发回重审19件,采纳抗诉意见2件。
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越城区检察院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组合拳式”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加强捕侦、诉侦衔接。
2016年以来,共对疑难复杂、性侵未成年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47次,加强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与引导。
联合辖内公安分局建立侦查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制度,协助提高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2016年以来,侦查人员共旁听了11起案件的法庭审理。
积极探索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共有12起案件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发布刑事典型性案例和编发《年度典型侦查违法案例黄皮书》,促使侦查人员规范侦查行为。
2
多元化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五年来,越城区检察院切实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和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并坚持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相结合。
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9条,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7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围绕重点领域,集中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共制发检察建议27件,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
办理了对绍兴城区物流寄递行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系全省首例,获市委领导批示赞许,并获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
3
拓宽刑罚执行活动监督
深入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三类犯罪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监督执行机关对3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县处级以上领导罪犯予以收监。
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部署,依法对辖内14名服刑未成年罪犯的特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开展“判实未执”专项监督,对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处实刑后因衔接不到位未执行刑罚问题,监督纠正执行50人。
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共对148名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对辖内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检察、考察4336人次,对411名相对不起诉人员开展回访帮教。
编制、制作:孙奇伟、胡鹏城
越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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